一場輕微的行車擦撞,如何演變成一場震驚全國、挑戰市長級政治責任的殘暴毆打事件?台中瑪莎拉蒂惡少案,烙印在台灣社會記憶中的,不只是大學生被毆至命危的驚悚畫面,更是一記響亮的警鐘:當街頭暴力在眾目睽睽下發生,為何我們理應相信的公權力,在第一時間的反應,竟是如此猶豫與失據?
大家好,我是台中推薦律師黃建閔。這起發生在台中的案件,不僅是我的執業日常,更是一個深刻的法治課題。輿論的怒火,不僅指向施暴者的兇殘,更猛烈地燒向第一線處理員警的「輕縱」與「誤判」。民眾的直覺與常識,與警方初步的專業判斷之間,出現了一道巨大的鴻溝。這道鴻溝,侵蝕的正是人民對於執法體系最基礎的信任。
今天,我們不只談個案,我們談的是系統。我將帶您深入探討,在這起案件中,警方手中其實緊握著一把強大、且法律早已賦予的武器——「現行犯逮捕權」。為何這把武器在最該出鞘的時刻,卻選擇了沉默?這不僅是一篇法律釋義,更是一場關於權力、責任與公眾信任的深度思辨。
如果您或您的親友,曾因目睹不公不義,卻對公權力的界線感到困惑,請不要讓無力感侵蝕您的公民責任。立刻加入我的官方LINE,黃建閔律師將為您提供即時的法律分析,理解您在法治社會中的權利與義務。 LINE ID: @075kqaqe
信任的斷點:當「互毆」的謊言,遮蔽了「現行犯」的真相
要理解系統的失靈,必須先回到事件的原點。警方到場時,現場情境極為明確:一名大學生倒地昏迷,傷勢嚴重;三名惡煞在旁,氣焰囂張;現場更有目擊者指證歷歷。然而,警方初步竟採信了「互毆」的說法,讓施暴者逕行離去。這個處置,引爆了公眾的怒火,也暴露了執法上一個致命的盲區。
何謂「現行犯」?——法律賦予所有人的逮捕權
《刑事訴訟法》第88條第一項,給予了一個非常清晰且強大的授權:「現行犯,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。」這意味著,逮捕現行犯,不僅是警察的職責,更是每一位公民的權利。
而法律上的「現行犯」,分為兩種:
- 正現行犯: 指「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」。例如,您當場撞見小偷正在您家中行竊。
- 準現行犯: 這是本案的關鍵。法律考量到許多犯罪在被發現時,行為人已經「停手」,但情狀依然緊迫。因此,法條第三項規定了兩種視同現行犯的情形:
-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: 例如,搶匪逃跑時,被害人在後方大喊「搶劫啊!」
- 因持有兇器、贓物,或於身體、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,顯可疑為犯罪人者。
瑪莎拉蒂案:一堂教科書等級的「準現行犯」案例
讓我們用法條的放大鏡,重新檢視瑪莎拉蒂案的現場:
- 被害人傷勢嚴重: 宋姓大學生已陷入昏迷,這是最明顯的「犯罪痕跡」。
- 加害人均在現場: 三名惡煞並未離去,其身體、姿態,都與剛結束的暴力行為緊密連結。
- 目擊者眾多: 現場有多人目睹施暴過程,足以「追呼其為犯罪人」。
綜合以上三點,無論從任何角度檢視,該案三名施暴者,都完全符合「準現行犯」的法律要件。警方不僅「可以」當場逮捕,更是「應當」立即以現行犯逮捕,以保全證據,並防止其串供或逃亡。第一時間的猶豫,不僅錯失了最佳的辦案時機,更錯失了回應社會期待、彰顯公權力的契機。
系統的挑戰:為何第一線的專業,會與人民的常識脫鉤?
將所有責任歸咎於幾位基層員警,或許過於簡化。瑪莎拉蒂案所揭示的,更可能是執法系統內部,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。
程序主義的僵化 vs. 現場判斷的勇氣
在高度要求程序正義的今天,第一線員警承受著巨大的壓力。任何一個執法瑕疵,都可能在法庭上成為被告律師攻擊的破口,甚至引發國賠爭議。這種「多做多錯,少做少錯」的防禦性心態,是否已在無形中,侵蝕了執法人員在面對關鍵時刻,做出果斷判斷的勇氣與授權?
訓練與認知的落差
對於「準現行犯」的認定,雖然法律條文清晰,但在瞬息萬變的街頭,如何將法條轉化為行動,考驗著員警的訓練與實務經驗。系統是否提供了足夠的教育訓練,讓每一位員警都能在壓力下,自信且正確地運用這項權力?這起案件,無疑是對現行警察養成與在職訓練的一場壓力測試。
法律問題 FAQ
Q1:我是路人,看到有人在打架,我真的可以衝上去抓人嗎?會不會有法律問題? A1:是的,法律賦予您逮捕「現行犯」的權利。但請務必在「確保自身安全」的前提下為之。您的行動,應以「制止犯罪、防止犯人逃脫」為目的,不能逾越必要的程度。最好的方式,是在控制住場面後,立即報警,將人犯交由警方處理。
Q2:如果我把現行犯抓起來,結果警察來了,他卻跟警察說是我打他,怎麼辦? A2:這就是為何「現場目擊者」與「錄影存證」極其重要的原因。在您決定介入時,若能大聲呼喊,引起周遭民眾的注意,並請他人協助錄影,就能為您的正當行為,提供最有力的保障。
Q3:警察到場後,我可以要求他們用「現行犯」逮捕對方嗎? A3:您可以、也應該向警方清楚陳述您所目睹的犯罪事實,並表達您認為對方已構成現行犯的看法。雖然最終的執法判斷權在警方
Q4:在台中,如果我因為見義勇為而捲入紛爭,該如何尋求法律協助? A4:請在第一時間,就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。您的身分,可能從「證人」或「協助逮捕人」,變為對方誣告的「被告」。一位有經驗的台中推薦律師,能協助您保全所有對您有利的證據,釐清您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,確保您的善行,不會反遭惡意的法律訴訟所反噬。
瑪莎拉蒂案最終,三名惡煞被檢察官以殺人未遂罪起訴。然而,這起事件為台灣社會留下的課題,遠未結束。它迫使我們反思,我們所期望的公權力,應當是一種能即時回應人民恐懼、捍衛街頭正義的果敢力量。法律的武器早已在那裡,而如何讓第一線的執法者,敢於、也善於使用它,將是重建公眾信任的漫長道路上,最關鍵的一哩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