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騙集團的「車手」悲歌,深度拆解「共同正犯」:為何車手領2%佣金,卻要扛100%罪責?

台中律師 黃建閔律師
2025/11/02


當一個社會的年輕人,不再夢想成為工程師或創業家,而是將「車手」視為一門可以快速變現的「生意」,這不僅是個人的沉淪,更是整個社會結構發出的危險警報。桃園ㄧ起因40萬債務而淪為車手的案例,宛如一面鏡子,映照出一個正在高速運轉的地下產業鏈:上游的詐騙集團,如何像經營精實企業般,系統性地招募、利用並犧牲處於經濟弱勢的年輕人,來完成他們罪惡的「最後一哩路」。

大家好,我是台中推薦律師黃建閔。近年來,台灣的詐騙犯罪已從單打獨鬥的騙術,演化成一個分工精細、跨國經營的龐大產業。而「車手」,正是這個產業鏈中,暴露在最高物理風險下,卻領著最低報酬的「末端供應商」。他們天真地以為自己只是「跑腿的」,卻不知道在法律的設計中,他們從交出第一筆贓款的那刻起,就已被牢牢綁在整起詐騙案的「共同責任體」上。

今天,我們將從產業鏈與風險管理的角度,為您深度拆解「車手」這門生意。為何他們領著2%的獎勵金,卻要背負100%的賠償責任?法律上的「共同正犯」概念,是如何讓這些身處末端的年輕人,與遠在海外的首腦,共同承擔這數百萬、甚至數千萬的罪責?這不僅是一篇法律分析,更是一場關於選擇、代價與系統性剝削的嚴肅探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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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的「企業化」:為何你只是跑腿,卻被當成核心幹部?

要理解車手的處境,必須先捨棄「單一罪犯」的陳舊觀念,改用「企業組織」的視角來分析現代詐騙集團的運作模式。

詐騙集團的精密分工鏈

一個成熟的詐騙集團,其內部運作宛如一家跨國企業,各部門分工明確:

  • 研發部(R&D): 負責開發最新的詐騙劇本、假冒的政府網站、偽造的投資APP。
  • 行銷部(Marketing): 位於海外的機房,負責撥打電話、發送釣魚簡訊,尋找並鎖定目標客戶(被害人)。
  • 財務部(Finance): 負責管理洗錢的人頭帳戶金流。
  • 物流部(Logistics): 這就是「車手」與「收水」的角色。他們負責將存入人頭帳戶的贓款,以最快速度提領出來,切斷金流軌跡。

在這個「產業鏈」中,每一個環節都不可或缺。少了車手的提領,詐騙集團就無法將虛擬的數字,變現為真正的鈔票。因此,儘管車手看似只是最底層的執行者,但在法律評價上,他們是完成整個犯罪計畫的「關鍵拼圖」。

法律的穿透視角:「共同正犯」的捆綁責任

這就是為何法院會引用《刑法》第28條「共同正犯」的概念,來定義車手的角色。成立「共同正犯」,需要三個要件:

  1. 兩人以上: 詐騙集團成員眾多,此要件輕易滿足。
  2. 共同的犯罪意思聯絡: 車手明知自己是在為詐騙集團工作,與集團成員有著「分工合作,共同完成詐騙取財」的默契。
  3. 共同的犯罪行為分擔: 車手負責「提款」,上手負責「收水」,海外機房負責「行騙」。每個人都只執行了犯罪的一部分,但所有部分加總起來,才構成一個完整的犯罪行為。

法院正是基於此邏輯,認定車手雖然沒有親自打電話行騙,但他提領贓款的行為,是整個詐騙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。因此,他不是「幫助犯」,而是與所有集團成員地位相當的「共同正犯」。

最不對稱的風險賽局:車手一輩子也還不起的債

當車手被認定為「共同正犯」,他所面臨的,將是刑事與民事責任的雙重夾擊,這是一場風險與報酬極度不對稱的豪賭。

刑事責任:可預見的牢獄之災

新聞中的李姓男子,僅出任務一次,就被判處一年四個月的有期徒刑。這幾乎是當前司法實務對於初犯車手的標準判決。年輕的生命,就此留下無法抹滅的刑事前科。

民事責任:壓垮人生的天價賠償

這才是真正毀掉車手一生的關鍵。根據《民法》第185條第一項,共同侵權行為人,需負「連帶」損害賠償責任。

  • 何謂「連帶」責任: 這意味著,被害人「有權」向任何一位共同正犯(包括車手),請求賠償「全部」的損失。新聞中的被害人總共被騙了758萬元,他可以選擇只向被抓到的李姓車手一人,要求賠償全部的758萬元。
  • 車手的無力抗辯: 李姓車手在法庭上抗辯,自己只領了42萬元,應只就此部分負責。這個說法,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。因為在「共同正犯」的架構下,所有成員都必須為整個犯罪集團所造成的「全部損害」負責。

這就是最殘酷的現實:車手冒著被捕的風險,賺取2%的佣金(在本案中,李男甚至分文未得),卻要用自己的一生,去背負集團詐騙總額的天價債務。這是一門從一開始,就注定血本無歸的生意。

法律問題 FAQ

Q1:我只是幫朋友領個錢,不知道那是贓款,也會成立共同正犯嗎?

A1:這取決於您「主觀上是否知情」。在法庭上,檢察官會根據各種間接證據來判斷,例如:您與朋友的關係、提款的次數與方式、報酬是否顯不相當等。若您以極不合理的代價,頻繁幫人提領來路不明的款項,法院將很難相信您對於款項的非法性質「毫無認識」。

Q2:如果我是被逼的,像新聞中的李男一樣是為-了抵債,可以減輕責任嗎?

A2:這要看「被脅迫」的程度。如果您能證明,您是在生命、身體受到立即且無法抗拒的威脅下被迫為之,或許可主張《刑法》的「緊急避難」來免責。但若只是單純的債務壓力,實務上很難被認定為法律上的「脅迫」,頂多只能作為量刑時,讓法官參考的犯罪動機。

Q3:車手被判的天價民事賠償,若真的還不出來,會怎麼樣?

A3:被害人取得勝訴判決後,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查封車手的薪資、銀行帳戶、名下的動產與不動產。這筆債務將跟隨車手一輩子,直到清償或被害人放棄為止,對其未來的金融信用與人生規劃,將造成毀滅性的打擊。

Q4:現在很多詐騙集團都用虛擬貨幣洗錢,擔任這種車手,風險比較低嗎?

A4:風險更高。司法機關對於新型態的科技犯罪,已投入大量資源進行追查。擔任虛擬貨幣的車手或「幣商」,不僅同樣會構成詐欺的共同正犯,更可能額外觸犯《洗錢防制法》,刑責更重,犯罪所得也將被沒收。

Q5:在台中,如果年輕人因一時失慮擔任車手被捕,或者被詐騙該怎麼辦?

A5:請立刻為他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我是台中律師黃建閔,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建立正確的法律觀念,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