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法庭上,誠實是基本的義務,但竟然有人為了獲得緩刑,膽敢偽造和解書欺騙法官?這不僅挑戰了司法權威,更嚴重損害了被害人的權益。
今天分享這起由我(黃建閔律師)擔任自訴代理人的勝訴案件: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98 年度重上更(一)字第 53 號刑事判決。這是一場法律與誠實的保衛戰,看我們如何透過精密的證據比對,揭發被告「偽造文書」與「誣告」的惡行。
裁判字號: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98 年度重上更(一)字第 53 號刑事判決
一、 案件事實:一場精心策劃的司法騙局
(一) 偽造和解書,騙取緩刑
被告乙○因損害債權罪被一審判刑 1 年 6 月,上訴二審時,他為了獲得緩刑,竟然在未經自訴人甲○○授權的情況下,私下偽刻印章、偽造簽名,製作了一份「假和解書」陳報給法院。法官誤以為雙方已和解,真的給了被告 2 年緩刑。
(二) 惡人先告狀,反咬被害人
更惡劣的是,被告在被追債期間,為了阻礙強制執行,竟然捏造事實,向檢察官誣告自訴人「詐欺」與「侵占」。被告企圖利用刑事訴訟當作盾牌,讓債權人反過來變成刑事被告。
二、 台中推薦律師深度解析:黃律師如何破案?
身為自訴代理人,我與常照倫律師針對被告的辯詞逐一擊破,關鍵在於以下法律解析:
(一) 筆跡與印文的科學鑑定
雖然刑事警察局鑑定筆跡因「扭曲不自然」無法斷定真偽,但我們提出:
行為不合邏輯: 若真有和解,為何被告宣稱交付的 6 張支票,自訴人一張都沒去領錢(提示)?
財產抵押未辦: 和解書說要設定抵押權,但地政事務所根本沒紀錄。
筆跡肉眼可見差異: 被告刻意模仿自訴人簽名,導致筆畫生硬流暢感全無。
(二) 誣告罪的構成:親歷事實與故意虛構
被告辯稱只是「主觀認定」受騙才告自訴人。但法院採納我方見解:被告親身參與債務往來,對於「支票是為了付貨款」這件事心知肚明,卻在 2 年後才告自訴人侵占。這種**「故意虛構事實」且「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」**的行為,完全符合刑法誣告罪。
三、 法律認知與自保:如何應對偽造與誣告?
在台中推薦律師的實務諮詢中,這類案件提醒我們以下要領:
(一) 必做的行為:權益保全
定期查詢訴訟進度: 若發現對手突然宣稱「已達成和解」,請立即聯繫律師核實。
保留所有對話紀錄: 本案中,被告提供的錄音多為「引導式提問」,若自訴人平時有保留交易清單,就能輕易反駁。
積極反擊: 遇到誣告,獲得不起訴處分後,應考慮提起誣告罪自訴,以維護名譽。
(二) 錯誤的行為:姑息養奸
誤以為「簽名相像」就沒辦法: 現代法律會綜合「經濟行為常理」判斷,像本案中「沒領錢的支票」就是拆穿謊言的關鍵。
在壓力下簽署不明文件: 絕對不要在對手威脅或利誘下簽署任何空白文件,以免被套用印文。
四、 案件重點摘要表格
犯罪項目 | 具體行為 | 法院最終判決 |
行使偽造私文書 | 偽刻印章、簽名,偽造和解書騙法官。 | 有期徒刑 10 月(減刑後 5 月) |
誣告罪 | 捏造自訴人詐欺、侵占,企圖影響債權追討。 | 有期徒刑 10 月(減刑後 5 月) |
應執行刑 | 合併處罰。 | 有期徒刑 8 月(不得緩刑) |
證物處理 | 偽造之印章、簽名、印文。 | 全部沒收 |
五、 常見問答 FAQ (台中推薦律師黃建閔專欄)
Q1:被告最後為什麼沒有緩刑了?
答:因為他「偽造和解書」本身就是藐視司法。法院認為他任意操弄制度,無視公權力,因此這次改判 8 月徒刑,且不給予緩刑,必須入監服刑。
Q2:如果我的印章曾經借過別人,對方用來蓋假合解書怎麼辦?
答:這在法律上會涉及「盜用印章」。我們會調閱以往的交易習慣,證明該印章的使用並未獲得本次「和解」的授權。
Q3:對方告我,檢察官判不起訴,我就可以告他誣告嗎?
答:不一定。必須證明對方是「故意虛構事實」。如果對方只是誤會法律,就不構成誣告。但像本案這種「親歷事實卻故意亂告」的,勝算就很高。
Q4:黃律師在本案中如何取勝?
答:我們不僅比對筆跡,更從「商業邏輯」切入。我們向法院證明:既然被告說給了 197 萬,為何自訴人一張支票都沒領?為何土地沒設抵押?這些「反常行為」成功說服法官和解書是假的。
Q5:偽造文書罪會被關嗎?
答:會。本罪最高可處 5 年有期徒刑。本案被告因行使偽造文書被判刑,且定執行刑 8 月,是一定要進去坐牢的。
Q6:在台中遇到這種複雜的刑事訴訟,該怎麼辦?
答:行政與刑事交織的案件需要極高敏銳度。建議找尋具有豐富更審經驗的台中推薦律師,從細節中找出翻案證據。
六 : 結語:司法威信不容操弄
這起判決給了所有企圖投機取巧的人一個嚴厲警告:法律不容許謊言。 透過偽造文書換來的短暫緩刑,最終只會換來更重的牢獄之災。
我是黃建閔律師。無論您是面臨債務糾紛、被惡意誣告,或是發現文件遭人偽造,我都會站在正義的一方,運用專業法律知識為您爭取應有的權益。
黃建閔律師 歡迎聯繫 加 Line 好友
📱 LINE ID: @075kqaqe
(專業刑事辯護與自訴,守護您的法律清白)
您是否也遭遇了對方的惡意興訟或文件造假? 別讓您的權益在謊言中受損,立即聯繫我,讓我們一起找回真相!